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标准和金庸
林思云
拜读芦笛先生的《失贞的国粹》和《难伺候的中国人》,果然非同一般。如果没有
记错的话,好像以前芦笛先生曾说过自己是个金庸迷,真没想这次芦先生在诺贝
尔文学奖问题上,竟然反对金庸先生获奖,可谓遗憾。芦笛先生在《失贞的国粹》
和《难伺候的中国人》中提出不少尖锐的看法,这里暂且和芦先生探讨一下金庸
是否有资格得诺贝尔文学奖。
金庸为什么没有得奖呢?有人说诺贝尔文学奖只考虑“阳春白雪”式的诗文,不考
虑“下里巴人”的俗品;还有人说诺贝尔文学奖只重视有前途的无名作家等等,但
这些都是推测与传说,诺贝尔评委会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公开说明。那么诺贝尔文
学奖的评选标准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从这次诺贝尔评委会发表的高行健先生获奖
理由,其实就可以明白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标准是什么。
诺贝尔评委会对高行健先生获奖的理由是这样说明的:“(高行健)其作品的普遍价
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艺术和戏剧开辟了新的道
路。”虽然这段洋人写的汉语不甚通顺,但我们倒也能明白高行健先生获奖理由
是:一、因为高行健的作品具有普遍价值;二、因为高行健先生具有过人的洞察
力;三、因为高行健先生具有高超的语言技巧;四、因为高行健先生已经为中国
小说和戏曲开辟出了一条新路(请注意原文的完成时态)。
高行健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正是因为他的作品满足了以上四个条件,或说诺
贝尔文学奖“四项基本原则”。那么如果反过来说只要一个作家的作品满足这四个
条件,就有资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这个“四项基本原则”就是诺贝尔文学奖
的评选条件或标准。
那么我们再根据诺贝尔文学奖的“四项基本原则”,看看金庸先生是否有资格获诺
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第一原则:“作品的普遍价值”。金庸先生的作品销售量数千万册,而
高行健先生的作品销售量数千册,总不能说销售量数千万册的作品的普遍价值,
低于销售量数千册的作品吧。所以金庸先生的作品不仅满足诺贝尔文学奖第一原
则要求的普遍价值,而且比获奖者高行健先生更加满足。
诺贝尔文学奖第二原则:“作者的洞察力(洋人形容为刻骨铭心)”。洞察力比较抽
象,不太好比较。将这个问题简单化一下,可以认为作品的读者文化层高,就可
以说有洞察力。高行健先生的读者是博士教授,而金庸先生的读者上至博士教授,
下至民工小贩,读金庸作品的博士教授只有比读高行健先生的人数更多,所以金
庸先生的洞察力总不会比高行健先生更低,也不比高行健先生缺少“刻骨铭心”。
诺贝尔文学奖第三原则:“作者的语言技巧(洋人形容为丰富机智)”。只要在网上
读过高行健先生《灵山》片断的人,再去读一下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很容
易比较出来谁的语言更加“机智丰富”。用“语言的机智丰富”来形容金庸先生的
作品,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诺贝尔文学奖第四原则:“为中文小说和戏曲开辟了新路”。如果说高行健先生“为
中文小说和戏剧开辟了新路”,必然有大量作家模仿高行健的写作技法,这才能作
为开辟了新路的证明。《红楼梦》出世后,有多少人模仿曹雪芹的笔法写《续红楼
梦》、《后红楼梦》?同样金庸先生独创了的武侠小说一派,金庸的武侠小说出世
后,直到现在还有人不停地模仿金庸的笔法写新派武侠小说。金庸先生才当之不
愧地可以称为“为中文小说艺术开辟了新的道路”。到目前为止,尚未看到一个中
国作家模仿高行健先生的写作技法写小说,怎么可以用完成时态说“为中文小说开
辟了新的道路”?如果使用一种与众不同的写法就算开辟了一条新路,那么中国小
说界每年都要开辟成百上千条“新路”,这样的“新路”又有什么特别的价值可言?
所以“为中文小说艺术开辟了新路”这句话只有金庸先生才当之无愧。
对照诺贝尔文学奖的“四项基本原则”,不难发现金庸先生是中国作家中最接近这
“四项基本原则”的,按照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或条件,诺贝尔文学奖是应该
授予金庸先生的。可是最符合诺贝尔精神的金庸先生却没有得奖,怎能不让人感
到遗憾和不满呢?
瑞典有一位汉学家马悦然先生,是瑞典皇家科学院的院士和诺贝尔文学奖的评
委,而且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员会中唯一懂中文的人。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其
他成员不懂中文,因此只好全权委派马悦然先生按照诺贝尔的“四项基本原则”,
在中文作家中寻找一位最符合诺贝尔文学奖评奖条件的作家。这样中文作家的诺
贝尔文学奖就基本掌握在马悦然的手中。
诺贝尔文学奖最后由瑞典皇家学院的18位瑞典人评委投票(其中6位组成诺贝尔
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决定候选人名单)。虽然最后要进行投票,但其他评委对中国
的情况了解不多,怎么能知道中国哪位作家的作品最具有普遍价值?其他评委对
中国文化所知不多,怎么能知道中国哪位作家最具有洞察力?其他评委不能阅读
中文原著,如何能看出谁的语言技巧最高?其他评委对中国文学界的情况几乎不
了解,怎么能知道什么是中国小说戏曲的新路?所以其他评委基本全靠听马悦然
的推荐,他说谁就是谁,投票不过是一种形式。尽管其他评委也要看几部中国文
学的翻译稿,但除了马悦然推荐上去的几篇翻译作品外,他们又怎么能看到推荐
以外的作品呢?
这样马悦然先生一人就把持了中国作家的诺贝尔文学奖人选,这时他有两个选
择:一是主观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自己喜欢的中文作家;二是客观按照诺贝尔
文学奖“四项基本原则”,在中国寻找一位真正符合诺贝尔原则的中文作家。可惜
马悦然先生选择了前者,只推选自己喜欢的作家,自己不喜欢的一概排斥在外。
中国早就把这种霸道的官场作风,归结为一句精辟的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
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人们如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诺贝尔评委会给高行健先生的评语,与高行健先生
作品的风格非常不符。如果客观地给高行健先生作个评价,应该是:“高行健的作
品具有独创性,追求个人的自我价值,将可能为中国的小说和戏曲开辟一条新路。”
可是诺贝尔评委会偏偏给高行健先生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评价,硬加入高先生不
存在的普遍价值,把高先生将有可能开辟的新路,用完成时态说成是已经开辟了
新路。难道我们不应该思考一下这样的怪事吗?
有人说诺贝尔奖是瑞典的,中国人无权过问,这话有些问题。任何不公开的黑箱
操作,总要滋生腐败。以前国际奥委会搞不公开的黑箱操作,产生了严重的腐败,
在人们的指责批评下,奥委会终于进行了体制改革,开始搞公开化和透明操作。
诺贝尔评委会的不公开黑箱操作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也到了应该改革的时候
了。
2000年10月18日写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