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3日写于日本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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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林思云先生探讨日本的金牌成本和日本金牌大跃进的秘密
skk
感谢林思云先生如此迅速地回贴。作为回报,本人把原本安排的活动推迟一下,先和林先生探讨一下体育大事。
拜读了林先生的“日本的金牌成本和日本金牌大跃进的秘密--- 答skk先生”之后,老实说,我的反应不错,甚至可以说基本赞成,这个和看了林先生的“中国运动员其实是金牌体育的最大受害者”后的感受有很大不同。“中国运动员其实是金牌体育的最大受害者”给我的感觉是胡说八道,故此匆匆写了点感想(也只是点到为止)。
林先生在文中提到,“日本的体育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大众体育,另一个是竞技体育,它们的经费来源各有不同”。那么,中国在体育上的投资难道是全部为了奥运金牌?就没有大众体育的成分?这一点希望自己澄清一下,否则得出的结论自然会歪掉。
林先生在文中还提到,“日本大众体育的经费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是日本政府的文部省拨款,比如日本大部分的中小学都拥有游泳池、运动场、篮球场等,这些体育场馆的修建经费是文部省作为教育经费下拨的。日本由于国土狭小,日本学校的运动场面积也较小,属于袖珍型的,有的还把游泳池修在屋顶上,但日本学校中的各种运动器械和设备都比较齐全。中国有些中小学有很大的运动场,但配套的运动器械和设备却是严重不足。日本大众体育的经费的另一个来源是来自社会,最重要的来源是体育彩票。日本法律规定,体育彩票的收入全部用于体育振兴事业。”
这个好象中国的也是如此吧,不是说体育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吗?另外中国也有体育彩票呀,中国的法律也规定了“体育彩票的收入全部用于体育振兴事业”呀,难道不是吗?当然其中有贪污等不良行为 ,不过日本就是那么地干净吗?如果林先生就此反驳说日本可能更干净些,那我不反对,因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相反亦然。
再来看一下日本竞技体育。
在竞技体育上,我也认为中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日本在这方面走在中国的前头,不过似乎还没到林先生所说的“日本的盈利性体育竞赛市场颇大,它的收入就是日本竞技体育的重要基金支柱”的那样。
比如说日本的赛马,日本的赛马市场日趋萎缩,剩下的已经为数不多了。因为发展的不好,不但没挣钱,还要地方政府贴钱(日本赛马实际上是官民合办),最近财政收入状况不好,自然只有“紧缩”了。
日本的赛车(自行车)的状况稍好些,但是也在日渐萎缩,这个就不具体展开了,(如果林先生对竞技体育感兴趣,咱们可以分门别类专门讨论)。所以我的看法是,日本竞技体育办的有成功的地方,但问题也不少。这一点得到了林先生的印证,因为他说“2003年日本运动振兴基金会对竞技体育的支援和投资为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500万元。这样日本4年备战奥运会的经费大约合2.6亿人民币。如果这次日本获得4枚金牌,那么每枚金牌的成本就大约为6500万元。尽管比俄国的每枚金牌成本大约为2500万元要昂贵一些,但还是大大低于中国每枚金牌7亿人民币的成本”。确实投入的钱不多,因为日本的竞技体育正面临着自身难保的问题,哪来那么多钱去支援呢?所以说日本政府现在只能从财政中直接拨款来支持奥运,虽然那些在林先生叫来是体育,和奥运无关。
说到体育规则问题,这一点我赞成林先生的观点,相比日本,中国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暴露出的问题很多,就象林先生和大家看到的,得奖牌不光是靠运动员的实力和成绩,还要靠裁判,靠“强烈交涉”,等等,我也认为在这一点上咱们中国人是太老实了,太讲体育道德了,要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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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不该用老鼠尾巴比整只老鼠
钱多
林思云先生认为日本的"金牌成本"远远低于中国,论据是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比较。但是,林先生的文章隐瞒了日本对竞技体育的最大投资方式----企业养职业运动队和职业运动员。
如果仅仅比较中央政府对竞技体育的投资,林先生的议论也许是对的,但是那是非常不合理的。下面就来具体说明林先生的认识如何不合理。
大家知道这次奥运会获得女子柔道金牌的谷亮子(结婚前全名田村亮子)吧?如果按照林先生的算式,谷亮子的金牌的成本也许是零,至少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事实并不如此,因为她的所有练习费用,教练费用,场地费用,工资等等都是丰田汽车公司出的,她根本就是丰田汽车公司养的职业运动员。谷亮子在丰田汽车公司里并不作任何和汽车有关的工作,她惟一的工作就是练习柔道和参加柔道比赛。
公司养职业运动员,这是日本竞技体育的传统。养一个运动队的企业也比比皆是。让我们看看旭化成公司的"陆上部"(田径运动部的意思,和市场部,人事部并列)∶
http://www.wainet.ne.jp/~itx33/page034.html
我们看到有24名职业运动员。这还只是一个企业的例子,可惜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统计,如果计算出日本企业花费在养职业运动员上的费用,我只能一个一个企业地作加法,那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但是结论是肯定的∶
日本企业的竞技体育投资是一个远远大于中国国家竞技体育投资的天文数字!!
我们还需要探讨一下把日本企业的竞技体育投资和国家投资并列是否合理的问题。当然,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日本的大企业都是全民所有的。日本大企业是全民所有,这个问题可是不容争辩的,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实。我们还是以恐怕大多数中国人没有听说过的旭化成公司为例子来说明其全民所有的事实。
我们看一下旭化成公司的大股东都是谁∶
第一位 日本信托投资公司
第二位 日本master投资公司
第三位 日本生命保险公司
第四位 本公司职员控股会
第五位 第一生命保险公司
第六位 本公司
第七位 三井住友银行
第八位 瑞穗公司银行
第九位 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
第十位 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
以上是最新的股东持股信息,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公司不为任何私人所拥有,大股东除了本公司职员之外,都是各种金融机关。那么有人或许有这样的疑问∶那如果金融机关为私人所有,归根结底不还是私人所有吗?
这个疑问是正当的,但是结论是否定的。简单地说吧,金融机关的大股东是其他的金融机关或者国家(国家的比重不大,但是出现危机时国家有权对其国有化)。所以,归根结底,日本的大公司或者说是国家的,或者说是全民的。
不要以为我举的是特殊的例子。这种大公司之间互相持有股票的方式叫"株式持合",是一种特别强有力的市场经济形态,是美国的眼中钉。这是题外的话,在此打住。
林先生那样的观点,非常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日本人行,中国人不行上去。穿墙屁先生在回帖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个潜在的倾向,由于嘴臭,那老小子也得到了应有的警告,赫赫。当然我愿意相信林先生不是故意的。
中国和日本之间不存在人种问题,因为屁股上蒙古斑的颜色大小位置都是一样的。日本在很多方面仍然是中国的榜样,但那不是人种,仅仅是作法的问题。如果林先生说日本的作法比中国合理,日本比中国重视教育,重视大众体育,这我一点也不反驳,可能第一个顶你。
那么日本这种国家不出钱或少出钱而由全民所有的公司出钱的方式有什么合理性呢?我看最大的合理性在于∶第一,充分调动了民间的积极性。第二,运动员本身没有后顾之忧,因为有终身雇佣。
这种作法对日本的企业有什么好处呢?为什么这么热心呢?理由很简单,可以给公司作广告。比如,每当日本举办马拉松(国际)比赛的时候,日本运动员胸前或背上可以看到所属公司醒目的名称。当然,如果说这是"直接广告",那么公司养运动员或运动队的最大目的应该是"形象广告"。另外也许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树立一个本公司非常爱国的形象,不过这归根结底还是属于"形象广告"。
总之,日本国家直接投给竞技体育的前确实比中国少,但是那只是一根老鼠尾巴,企业的竞技体育投资才是老鼠的身子。如果说中国政府的竞技体育投资是一只普通的老鼠,那么日本政府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竞技投资合起来就是一只硕鼠。况且,全民所有制企业还要负担职业运动员引退之后的生活,退休之后的生活,这该怎么计算呢?
日本公司供养职业运动员的经费是打入到公司的经营成本之内的。有运动队或者运动员的公司都是黑字的大公司,这样作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冲销一部分黑字,少缴纳税金。简言之,对公司的财务来说,和欧美企业的公益活动以及慈善失业具有同等效果。少缴纳的税金本来是应该入国库的,结果被公司供养职业运动员占有,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投资完全可以看做是国家在投资。
欢迎林先生反驳。
另,我说日本企业的竞技体育投资是天文数字,其中不包括参加联赛的职业棒球队,职业足球队。那虽然本身就是天文数字,但是林先生也没有把中国的职业联赛包括进去,我也要讲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