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8日写于日本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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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林思云老师,akira先生以及众多网友
人权宣言
首先说明一个问题,在下的许多观点都与林思云先生非常相同,也发表过一些文章,从而导致被很多中国人骂。但是这并不表示在下在所有问题所有观点上都与林先生相同。也不表示在下赞同林先生所有的观点。我想对于任何观点以及任何人的观点,我们都不应该直接拿来就接受或者直接否定,而是真正的好好想想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
观点是需要证明的,不是直接拿来就有说服性的。证据越充分,那么说服力越强。我想我们所有的观点都不应该是"学"来的,而应该是完全通过自己的分析得来的,但是我想很少有人有真正健全的思维能力,或多或少都会收到一些固定思维的左右,却很少想到我们曾经公认的某些事实也许根本就是荒谬,根本不能作为论据。
谈到中国式思维,我想大多中国人或许根本就没有思维,每天被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提供的都是口径完全一致的现成的观点,不管对不对,根本就不给人思考的机会。如果我们用事实(也许他们根本不相信),最原始的人性和完整的思维逻辑来和他们辩驳,那么那些现成的观点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如果我们说服不了他们,我想有几种可能,要么是他们的思维能力实在是无药可救了,要么是也许我们的观点根本就没有说服力,或者我们和他们在人性,在最基本的价值观上就不同。如果最基本的人性和价值观相同,而且我们的观点有说服力的话,为什么得不出一个相同的结论?
阁下在批评别人因为碰到不同观点而愤怒的时候,有没有想到阁下也会对别人无法改变他们的观点而生气?我想,观点只是观点,没有谁的观点比谁的观点更高贵,也没有谁的观点更具有权威性。对于一种观点来讲,甚至连对错都没有,因为不同的人性,不同的价值观,对同一个问题可以得到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们可以不赞成别人的人性,别人的价值观,但是我们没有权利去鄙视别人的价值观。
我一直很想写一篇文,打算大加讽刺一下中国人的劣根性。但是什么叫劣根?和我们不同的人性就叫劣根?我想不是的,如果真的要写这篇文的话,我想应该用他们自己的最原始的人性推导出他们现在做的许多事情是荒唐的,是矛盾的,是很可笑也很可恶的。却不可以用我们的人性来强加于他们,因为在大前提都不相同的情况下,不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
我们谈论民主,是基于大众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种人性来讲的。如果有的人的人性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认为自己的利益永远高于其他所有的人的利益,那么民主对于这种人来讲是很荒谬的,我们不可能和他得到一致的结论,除非改变他的这种人性。而人又是人性的综合体,不可能走到这两种极端,而是对自身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有种取舍,有种平衡,不会完全把哪种利益完全至上,从而导致了这个世界的多元性,有民主国家也有独裁国家。
我们在抨击某些人人性恶劣,品质低劣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想到这仅仅能说明我们和他们的价值观不同,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的价值观一定要和我们相同?这个社会应该包容,包容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价值观,如果遇到是非问题,那是属于法律的范畴,而不是我们应该评价的。即使是违反法律,送进大牢,我们也不可以评价他如何如何恶劣,因为他违反的仅仅是法律,而法律代表大多数人的人性,大多数人的人性并不比少数人的人性更高贵。
我个人认为道德这个词本来就很荒谬,和大多数人不同的人性,价值观就叫做品质败坏?很荒谬很荒谬。我想不管是发表观点还是辩论,我们都有必要形成一套完整的逻辑系统,有一套完整的辩论体系。而不是象大学生辩论赛那样,对同一个问题,给出两种不同的结论来给双方辩论,如果对事实没有争议的话,双方只能从不同的价值观来维护自己的辩题。而对于价值观,我们又怎么去评价孰优孰劣?建立这套论证体系太难了,也许要经过很多人的努力。毕竟这个社会不同于数学,不是一切都确定的,即使对于相同的人性与价值观,因为人性的复杂,事实的不确定,论证也必然存在重重困难。许多事情都只能归于概率。而仅仅用概率来评价一种事物很显然又是不完善的。呵呵,太复杂太复杂,不是我这样的小草民和这个不完善的大脑能够想明白的。留给那些自诩为思想家的人玩吧。